李文宇

李文宇律师,中共党员,专业办理行政案件,主要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等疑难案件。自执业以来,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致力于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将律师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亲情服务,精益求精,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凭借勤奋敬业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视委托人的利益为最高执业准则,逐渐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防范、规避风险,提供多渠道、高效率、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代表案件:

1、山西临汾“壶口瀑布改造项目”案件,征收方以“违法建筑”名义要求腾房无补偿,后经过诉讼、谈判提高补偿500万元附加宅基地房屋160平。

2、河北唐山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征收方以普通杂草名义补偿,后经过复议协商,将地上附着物补偿提高8倍,总补偿金额70余万。

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强制拆除案,武鸣区综合执法局以涉嫌违法建筑为由强制拆除委托人合法房屋,经过诉讼后,人民法院确认执法局违法,并且按照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予以赔偿。

4、河南省平顶山市行政赔偿案件,因征收单位的非法强拆,房屋及屋内财产全部损毁。经过赔偿诉讼以及谈判协商,最后赔偿我方屋内全部财产损失以及房屋价值,提高补偿200万元。

5、云南普洱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案件撤销一审判决,一审败诉案件无补偿,经过二审辩论,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获得合理补偿。

6、黑龙江加格达奇养鸡场征收案件。征收方以涉嫌危房名义作出拆除决定,要求无条件拆除无补偿,经过诉讼后成功撤销决定,保留养鸡场原有设施建筑,至今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