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家住辽宁省某乡村,因上级规划的一条道路贯穿该村,张先生等部分农户住宅位于规划线路上,市拆迁办、基层政府通知张先生等人,房屋需要拆迁。
商丘曹先生在商丘市某区办了个养猪场,猪舍是建造在本村集体闲置的建设用地上,用地手续不十分齐备,但是持有营业执照,另外,该地域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现当地政府对上述区域做了重新规划,曹先生的养猪场所在地要修健一条道路。
安徽某县某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多年,转为国有土地后,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出让,被征地农民仍未获得征收补偿款,一直不同意用地单位进行土地平整。
G35高速安徽省段某县城出口处,因修建高速路连接线,三户农宅面临拆迁。其中一户是村委会干部,一户是经常承包政府工程的包工头,都早早就和政府达成了补偿安置协议,唯独王先生怎么都想不通,这么好的位置,四间三层总十二间,建成没几年的精装楼房,补偿款总额不到30万元,安置到几公里以外的山边,划一块宅基地自行建房。
安徽省某县挂牌拍卖一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4000万元保证金参与竞拍,以1.3亿元价款成交。但是该企业实际上是个皮包公司,自有资金几乎没有,保证金是通过民间借贷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