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祥系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滑石道村村民。1967年6月,张树祥与李兰香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张铁军、张铁成。1985年4月,李兰香去世。1999年,张树祥申请宅基地并建设本案被征收房屋,该房屋属张树祥一人所有。
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发布行政协议典型案例,涉及行政协议的履行、变更、解除、无效等法律适用问题。案例既包括行政机关订立行政协议、单方变更或者解除行政协议案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案件;既包括征收补偿协议案件,也包括政府特许经营、招商引资等行政协议案件。本案是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征收拆迁过程中强拆被征收房屋,经常存在这样一种情况:被拆迁人在房屋被拆除前,没有收到任何单位作出的有关强行拆除的决定或告知书,强拆后,也没有任何单位承认实施了拆除行为。房屋被强行拆除,却找不到责任主体,被拆迁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政府能否因此逃避法律审查?带着问题,我们看一下本所储彪律师今日经办的两个案例。
房屋征收过程中,价格评估作为确定补偿的基础,是非常重要的的一道程序。征收中的价格评估,是以被征收房屋为对象,由依法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特定程序与评估方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作为征收部门协商确定征收补偿的参考,同时也作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依据。
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被征收人的房屋证载面积是200平米,但实际占地面积远大于证载面积。我们知道,被征收人为了获得更高补偿期望按较大的面积计算,征收方为了降低补偿期望按照较小的面积计算。那么,对于这种房屋实际面积远大于证载面积的情形,又该怎样补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