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全整理

日期:2020年07月08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储彪 浏览: 打印 字体:

行政诉讼是有起诉期限的,“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所以我们如果对行政行为不服,认为其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想要提起行政诉讼的,一定要注意起诉期限。超过期限的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受理错误的会裁定驳回起诉。为方便大家查询,这里对截至本文形成之日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作一全面整理。


一、 通常情况下:六个月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补充一点:起诉不作为(不履行职责)的,自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 没有告知诉权和起诉期限的:一年的最长保护期,起诉期限仍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三、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十五日(注意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补充一点(这个观点在实务中有争议,是否正确,请大家自行判断):笔者认为,本法条规定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后十五日的起诉期限,应当是指对原行政行为起诉的期限。如果是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则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即按未告知起诉期限处理,适用最长不超过一年的规定。

 

四、 最长期限:五年或二十年的最长保护期,起诉期限仍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主张行政行为无效:没有期限,但是不能对2015年5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2015年5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