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数额低,维权五措施

日期:2020年09月10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秦梦菲 浏览: 打印 字体:

通常,老百姓作为弱势群体,面对拆迁不合理的情形,不是上访,就是作为钉子户。事实上,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国家法治环境的改善,保护农民利益的法律也日臻完善,当被拆迁人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行为时,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拆迁领域的矛盾集中于补偿不合理,很多的地方行政征收机关,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压缩成本,不断降低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导致老百姓不愿意被征收,不愿意接受安置的现象频频出现,现实生活中,如果被拆迁人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通过下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


文件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用地单位,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2、补偿谈判时,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录音留作证据。


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有拆迁部门找到被拆迁人洽谈,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有机会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必要时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保留现场商谈的状况,这些录音在未来可能会作为协商过程中对被拆迁人有利的证据,甚至在法庭上也会作为法官了解相关事实的依据。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材料,被拆迁户将很难证明拆迁机关曾经作出口头承诺。


3、房屋评估报告不符合客观实际时,被拆迁人可以要求重新评估。


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被拆迁人也要让他们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在评估报告中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求重新评估。


对于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一定要注意向拆迁公司索要协议原件。有些恶劣的拆迁人先让你签字,所有补偿金额、面积、楼号都是空白,与口头不一致。


4、行政裁决要充分表达自己意见。


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阶段,不应采取不理会、不到场、不表达的做法,而是要利用程序性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要注意在行政裁决调解会上查看记录人员是不是完整地记录了你的意见。


5、面临房屋被强拆时,要提前对房屋现场拍照、录像,以保留房屋状况。


在行政裁决接近尾声时,要对自己的房屋状况、物品进行拍照录像,因为程序走到这里,就可能面临强拆。即便行政裁决之后面临强拆,被拆迁人也要拨打110,并找合适的位置和角度将强拆过程拍摄下来,以保存有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