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新时代|别再说儿媳不孝了,《民法典》告诉你:她没义务!

日期:2021年01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秦梦菲 浏览: 打印 字体:

“我那儿媳不孝啊”,这样的话语时不时能从别人的聊天中听到,尤其是在农村田间地头、茶余饭后。倾诉者拿出手帕抹一把眼泪,倾听者一并动容的哭泣,一起指责老人的儿媳。但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儿媳有孝顺公婆的义务吗?结合《民法典》小编为您解读新规。


一、儿媳的法律地位


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而且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


① 公婆与儿媳的关系不归《民法典》调整


《民法典·婚姻家庭》开编明确,其所调整的是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其下分为五章,包括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离婚、收养。由此可见,其主要调整的是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其他近亲属关系,儿媳与公婆的关系并不在调整范围之内。


② 儿媳没有继承权


从《民法典·继承》的规定来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就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就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公婆去世,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


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民法典》有规定儿媳需要赡养公婆吗?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谁才是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呢?我们先看看《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由此可见,负有赡养义务的主要有三类人:一是成年子女;二(外)孙子女。儿媳并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但是,儿媳不负有赡养义务,是不是意味着可以无所作为呢?当然不是。儿媳有义务协助老公尽赡养义务。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是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三、法律鼓励儿媳赡养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国法律是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的。赡养是指供给生活所需,特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进行帮助。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儿媳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在法律上并没有作规定,所以儿媳不赡养老人也不负法律责任,儿媳对老人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