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理解适用暨法治政府能力建设高端研修班(延期举办)

日期:2015年10月09日 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浏览: 打印 字体:

招生简章(延期举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以下简称《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共计29条,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协议中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及诚信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行政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从事行政法律实务工作人员和广大政府法律顾问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方面要面对行政协议理论与实务中复杂问题的疑惑,另一方面要加强民法、行政法等交叉学科知识的融通与应用。
        为帮助各级行政机关当事人、各级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准确掌握新司法解释的重点条文的制定目的、条文内容和适用规则,帮助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提升政府法律服务业务技能,有效化解政府行政行为法律风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在成功举办七期“政府法律顾问实务研修班”基础上,决定举办“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理解适用暨政府法律顾问能力提升高端研修班”。届时,将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资深法官、中央党校(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法制办等部门专家以及国内优秀律师担纲主讲,并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互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20年1月


 
【主要研修内容及授课专家】
专题一:《行政协议司法解释》解读:行政协议的司法审查
主讲专家:余凌云 资深审判专家
 
专题二:《行协政议司法解释》解读: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于  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专题三:行政案件起诉条件问题
主讲专家:陈良刚  北京四中院行政庭庭长
 
专题四:行政协议案件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裁判分析
主讲专家:杨小军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
 
专题五:民行交叉案件裁判规则
主讲专家:蔡小雪  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长
 
专题六:法治政府能力建设——《行政协议》视角下的政府法律风险防范与政府合同管理
主讲专家:吕立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专题七:法治政府能力建设——PPP项目的行政法问题研究及争议处理
主讲专家: 谭敬慧  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PPP专家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最终师资请以报到时课程表为准)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政府法律服务、行政诉讼相关疑难问题给予现场解答。

【课程对象】 
各地人民政府分管政府法制的领导、法制办领导和有关人员;法制机构有关负责人及复议工作人员、各有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各党政机构法律顾问;各级法院行政庭法官;仲裁委仲裁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行政法学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课程对象】 
各级法院民商事庭法官、各司法厅局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民商事法律业务的律师;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法务人员及业务骨干;各高校商法教学研究等专业人士。

【费用及报名方式】
培训费用4000元(食宿费用自理)。
远程报名: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2128506508@qq.com;报名成功以收到报名确认函为准。收到培训费后,由学校统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在收到律师学院报名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缴费方式: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培训费+学员姓名”。汇款后将汇款底单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名优惠政策】
(1)实务导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5人以上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结业证书;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结业匾牌;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