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法律纠纷“对薄公堂”,法官怎么判?
城市高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层层叠起,随着拆迁,城里人数迅速增加。这意味着国家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对于广大百姓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大家都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隐藏的问题却接踵而至,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再好的关系靠的是走动,但随着城镇化发展,人们都住上了楼房,亲戚间的走动变得越来越少,关系渐渐疏远,甚至有的为了一些小事就大打出手,更何况亲戚之间存在法律纠纷呢?
【基本案情】
吴某某是杨某某的舅母,她们之间是表亲关系,之间有借贷纠纷。某天,吴某某一家去找杨某某的父亲要回之前发生的借款,因协商未果,双方言语激烈,导致双方发生激烈身体冲突,最终扭打在一起。吴某某经诊断为“头部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其遂以杨某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产生的各项诊疗费共计人民币6000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要债不成反被打造成的精神损失3000元;3、被告作为原告外甥女殴打舅母的行为和阻挠法院判决书不守法行为书面道歉;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律师说法】
本案是一起简单的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回归本案,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一、被告杨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某某医疗费损失1300元;二、驳回原告吴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在预料之中,也是可以理解的。像这类案件特殊之处在于原被告之间是亲属关系,本案即为表亲关系。在亲属关系破裂之前,正常相处也是没问题的,可仅仅为了一点借款、一些小事大打出手,其实是冲动的表现,日后和好的可能性极大,故此类问题法院一般会各打双方五十大板,让双方都可以接受,处于一种均衡的状态,避免日后出现更为激烈的对抗及刑事案件的发生。新邦律师提醒各位,生活中有纠纷在所难免,良好有效的沟通是能妥善处理问题的,更何况长久以来的亲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