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取8000返还7500,盗亦有道是否应受罚?

日期:2021年04月29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书博 浏览: 打印 字体:

近日,湖南湘潭一名中年男子尾随一年近八旬的老人上了一辆公交车,犹豫多次,从其装有一沓8000元现金的包里,扒走500元,把剩下的钱塞回老人的包里。老人回家清点现金,发现少了500元,随后报警。派出所民警经过多番走访调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归案。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五里堆派出所副所长申某介绍:“唐某说他家里确实需要这些钱,解决家里的生活问题和困难。同时,他也想到受害人是一个八十岁的老人家,这个钱可能是拿去救命的钱,有一点恻隐之心。二来想到这8000块钱,如果后来被公安机关抓了的话,量刑肯定会很重,家里还有小孩需要照顾。所以,嫌疑人唐某最后选择扒走五百块钱把剩下的钱塞回受害人的包里。”


唐某出于家境贫寒被迫走上扒窃之路,但他能够体恤老年人的困苦,可以说其内心还是有良知的。但情理必须服从法律,有良知并不意味着不处罚。扒窃不仅违反社会道德,也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一旦唐某的扒窃行为触犯刑事法律,其将受到刑罚制裁。

 

由于扒窃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列扒窃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扒窃与盗窃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即扒窃是特殊的盗窃行为,但盗窃不一定是扒窃。认定一般盗窃罪需要符合数额较大的构成要件。实践中,一般盗窃罪数额较大的立案起点一般在1000-3000元,各省市根据地方具体情况数额会有所上浮或下调。然而扒窃是行为犯罪,没有犯罪数额和次数的限制,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不论窃得财物多少,都构成盗窃罪。

 

涉案唐某行为是否构成扒窃?何为扒窃,《刑法》没有规定,但司法解释有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公共场所一般是指不特定人进入的场所或者有多数人在内的场所,如公共交通工具、商场、马路、公园等。随身携带的财物一般是指带在身上或置于身边附近的财物。本案唐某在公交车上窃取老人随身携带的包里的现金,属于扒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唐某扒窃事件爆出后,部分网民质疑:仅仅扒窃500元就背负刑事责任,是不是太重了?


行为人实施扒窃,一般多为惯犯,且犯罪技术性强,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社会危险性较大。法律规定扒窃行为入罪,最低刑罚管制,最高刑罚3年有期徒刑,旨在惩戒规制犯罪行为,保护民众安全。然而《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扒窃的规定同样遵循《刑法》总则第13条但书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指导扒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标准。司法机关在办理扒窃案件时应针对扒窃行为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应受惩罚性等特点予以综合评判。


本案中,唐某在公交车实施扒窃,数额虽500元,但其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益,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的影响比一般盗窃的影响大,故唐某行为构成盗窃罪毋庸置疑。然而其扒取8000元之后当即偷偷返还7500元的行为,以及到案之后对犯罪事实如实供述等情节应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


违法犯罪是人生之污点。一个人一旦有了犯罪记录,就如同有了不良信用记录一样,会留下烙印。它不仅影响自身心理、人格尊严,甚至会牵涉家人,影响孩子入党、考公务员、参军等。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生活遇到多大困难,都应该寻求合理合法的途径获得财物或寻求帮助。违法犯罪,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