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连续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能否单方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这一问题,在实务操作中困扰着很多企业的HR。企业能否大胆地选择不续签而不遗留法律风险?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除了普通住宅房屋会遇上拆迁之外,有一些住改非房屋也会被纳入到拆迁范围。但针对这类房屋如何补偿却有很多当事人搞不清楚。
2015年9月5日,张某持王某出具的借条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偿还其50万元及相应利息。借条载明:今向张某借款50万元,借款人王某签字。王某辩称其没有向张某借款,双方原为情人关系,后当王某提出分手时,张某要求王某给其50万元作为补偿,因王某无力支付,便为张某出具借条一张。证人李某和杨某出庭证实张某与王某系情人关系,张某也
“赠予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这是很多人在赠予时经常会问到的一个问题。有人认为,既然《民法典》合同编都已经将赠予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予以规定,那么必然要采取书面形式。实际上,是如此吗?对于这个问题,新邦律师为您解答。
原告未按时缴纳案件受理费,不被认定为怠于行使诉权;在判断原告是否是因正当理由超过起诉期限时,应根据其在行使诉权过程中的具体表现认定,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