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是商品,代孕违反法律
不久前,一则“遭代孕客户退单女童无法上户口”的新闻引发了大众对“代孕”话题的热议。近日,某女星前男友的一条博文再次将“代孕”这个灰色话题推向公众视线。其在微博中提到,之所以滞留美国是“必须要照顾和保护两个年幼无辜的生命”。疑似某女星海外代孕事件被曝出,随之而来的还有堕胎、弃养、送养孩子的无底线想法。
关于代孕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我国的法律对代孕如何规定?发生纠纷又该如何解决?和小编一起来看。
一、我国法律禁止代孕
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代孕妈妈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怀孕生产的过程。现在的代孕行为,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有需求的夫妻提供精子和卵子,受精后由代孕者代孕生产。第二种是由男方提供精子,与代孕者的卵子结合,由代孕者代孕生产。
关于“代孕”的问题,国际、国内讨论都比较多 ,但是国内的法律对代孕是严格禁止的。国际上允许代孕合法化的国家也是少数,只有十几个,主流的价值观还是禁止代孕。代孕虽未在我国法律层面进行规定,但部分部委规章对医疗机构进行了限制。
2001年,卫生部颁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违反该规定会面临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算是卫生部门释放的明确信号:代孕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2013年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中也明确,禁止了代孕技术的实施。
2021年1月1日,我国《民法典》正式实施。这部新中国首次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没有对代孕这一行为直接进行明文规制,只是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从事代孕有关的行为是与我国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
二、代孕的问题,本质上是人权问题。
代孕出来的孩子,父母对他的感情,全都建立在夫妻感情之上。一旦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孩子就会像一件东西一样被丢弃。但孩子却是无辜的,也是无差别的生命。生命面前必须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他是代孕来的,就低人一等,任由你像东西一样处置。
当代孕成为一门生意、生命成为一个商品的时候,畸形事件随之产生,对生命最基本的爱和尊重也会因此而消失。所以就像官媒所说的,不管你在哪代孕,只要你是中国公民,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任何挑战法律并钻空子的行为,都会受到处罚。
三、代孕行为将产生哪些法律责任?
1、孩子抚养权问题
代孕出生的孩子谁来抚养?国内的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在国内法院的判决中,一般根据生育分娩确定孩子的母亲,就是谁生的就是谁的,而不是根据卵子的提供确定孩子母亲。通过精子库捐赠精子怀孕生产的情况,如果去找孩子的生物学父亲主张抚养费,法院是不支持的。
(相关案例 来源:江西法院网)【本案要旨】人身关系不可转移和变更,亲子关系是自婴儿出生即确定的,不因当事人的协商和约定而变更。借腹生子的,即使提供受精卵的夫妻与孩子存在血缘关系,代孕者为小孩的生母,依法享有对小孩的抚养权。
尽管借腹生子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但是对已经通过代孕生产的婴儿,其抚养权产生纠纷的,仍应得到处理。对于正常受孕并生产的婴儿来说,母子关系很明确,即分娩婴儿者为婴儿母亲。人身关系不可转移和变更,亲子关系是自婴儿出生即确定的,不因当事人的协商和约定而变更。本案中李某经十月怀胎生育男婴,其作为母亲依法享有对小孩的抚养权。
2、代孕合同无效,责任承担
(相关案例 案号: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7)粤0391民初1893号民事判决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9212号)
【基本案情】
孙某与深圳西尔斯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尔斯公司)签订《美国自体移植(含PGD)合同》,西尔斯为孙某提供赴美取卵代孕服务,孙某要求西尔斯返还她已经支付的十五万元。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代孕合同无效,西尔斯只为孙某提供了前期部分服务,没有提供中期后期服务,一审法院判令西尔斯返还十万元给孙某,西尔斯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代孕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效。根据我国法律可知,我国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订立有关民事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共秩序以及我国传统的社会风俗和道德。
在我国普遍的司法实践中,因代孕孕母和委托代孕的父母之间签署的涉及代孕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或者以谋取商业利润为目标的中介商业代孕机构和委托代孕的父母之间签订的有关代孕的居间服务合同均会因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新邦律师说】
一、代孕离我们并不遥远,
曾经有一档《调查》节目,报道过湖北的一个代孕村,在这个村子里,有99%的女性都去做了代孕妈妈。当记者问到为何都去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得到了一致的答复:“赚钱快”!“没钱花怎么办?叫老婆出去生个就有了”,这样的观念已深深印刻在代孕村的男性脑中。毫无尊严的出卖身体实质上是不断的压迫和剥削社会底层妇女的体现。
被卷入代孕产业链中的女性会被视为生育机器,并遭受全方位的压迫与剥削。而这份压迫与剥削,很多时候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在搜索引擎中键入关键词,首页就能找到遍布全国的卖卵、代孕机构。很多大学校园的女卫生间里会有用记号笔写着的“有偿卖卵”。这背后均隐藏着一条龙式的服务,而这些“业务”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不得不令人毛骨悚然。
二、代孕弃养无底线
简单而言,代孕让女性成为一个工具,催生黑色产业链。人口贩卖、子宫买卖、有偿取卵,这样的行为无时无刻不是对女性尊严的践踏,对女性价值的扭曲。
对代孕女性进行明码标价,划分等级。捐卵者和代孕妈妈这类群体被当作物品一样进行比较,经过中介机构或者求子者的“考核”后,才能被选定。代孕在道德伦理上物化女性,使女性原本的价值被忽略,让女性的生育彻底沦为商品被定价买卖。
代孕女性人身权利,健康自由受到双重侵害。身体损害不可逆;为了顺利取到卵子,不断的给女性服药强制排卵,并用一根长达30厘米的取卵针反复多次穿刺女性身体,这很有可能导致卵巢癌变,不孕不育,最终遗憾终生。机构非法风险大;很多取卵操作人员打着“正规机构”的口号,实际上根本没有相应的资格证,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促排卵,出现症状可以及时与医生沟通,并得到及时的救治。但面对利欲熏心的非法机构,一旦发生危险,等来的可能就是“被抛弃”。有些机构为了节省成本,提高怀孕成功率,选择将多个胚胎植入代孕妈妈体中,这就导致可能怀上多胞胎的情况,为了后期顺利生产,再给代孕妈妈做减胎手术。更有甚者,在确定胎儿性别后发现是女孩,将强制要求孕母立刻堕胎。孕母代孕一次,需要反复进行移植、流产、减胎等手术,对身体伤害极大。
黑色产业兴起,利益分割不公;导致弃养,漠视生命等等代孕一系列的问题和危害都将道德这条标准线侵蚀,不断刷新着人们的认知。
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说,“法律是道德标准的底线”,换言之,违反了道德不一定违反法律,但违反法律一定违背了道德。而“代孕”,“堕胎”,“弃养”等词不断挑战着大众的道德底线,历史的车轮也并非都是朝前进,它有时候也会倒退,去碾压平等、正义与自由。
有人说,只要双方自愿,女性是拥有生育自主权的。可是,当生育可以变为一门“生意”,当价格标到足够高的时候,这种“自愿”就有可能变成是一种变相的“压制”。立法现在最该做的,恐怕不是为代孕开道口子,而是关闭那道正在漠视伦理、生命的人不断捅开的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