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说到哪家哪户拆迁了,大家都羡慕不已,无非想到的是高额的拆迁款,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征地拆迁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更关系到咱老百姓“住”的这个大问题,国家机关本应该对之慎之又慎,然而拆迁的这个“钱”的问题却出现了大量的争议。因此,大量的与征地拆迁有关的诉讼案件进入大家的视线,可维权之路谈何容易!
征地拆迁过程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被征收人维护权益的常用手段之一,修改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便利了行政相对人对政府信息的申请,但一些法治思维较差的地方政府依然存在粗暴拒绝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形,为行政相对人维护自身权益造成不少影响,尤其是征收拆迁领域的一些政府信息会被行政机关以“涉及商业信息、个人隐私
一家名为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即“兴青公司”)的企业,打着生态修复治理的名义,在祁连山南麓腹地木里矿区进行掠夺式采挖,“挑肥拣瘦”,只吃“特厚煤层”,获利上百亿元人民币,生态的破坏让人触目惊心。深思疯狂盗采背后的原因,也暴露出我国行政监管的怠惰。
由于历史、风俗、习惯等原因,不办理房产证或超面积建房在我国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一旦房屋遭遇拆迁,无证建筑是否就是违章建筑,无证房屋能否获得补偿是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
征地拆迁时,行政机关根据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划分拆迁范围,并发布拆迁告知书,补偿办法,安置协议等一系列文件,被拆迁人拿到文书后,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是否签订最终的《征收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