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土地要征收,外嫁女的补偿权益不容侵犯

日期:2020年07月15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田丽 浏览: 打印 字体:

农村有很多传统习俗和守旧思想,其中有的地方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农村里常听父母言语“嫁出去的女儿,泼出水去的水,女儿嫁出去就是婆家的人”这样的话。在女儿出嫁的时候,除了娘家给些陪嫁,一般家里房子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统统留给儿子。此外,村委会也在村规民约中规定:“外嫁女,不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外嫁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毫无理由的被剥夺,村委会不给其分承包地,若土地被征收也不给外嫁女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则有违相关法律规定。


基于血亲关系,外嫁女不跟兄弟争夺财产看似符合情理,但合法吗?村委会制定的村规民约剥夺外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合法吗?娘家土地要征收,面对巨额补偿款,外嫁女真的拿不到吗?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以下几个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1.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范围内享有的,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流转等方面的权利的综合。


2.女儿和儿子是否同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农村,因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普遍认为女儿在结婚后就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这是对妇女权益的侵害。为了更好的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和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因此,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中没有性别差异,农村妇女作为承包人与男性承包人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出嫁或者离婚等原因非法剥夺和限制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如何认定外嫁女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我国实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家庭户为单位承包土地,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因此,外嫁女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否则无权承包土地,土地被征收后也无权获得补偿款。


法律上没有对外嫁女的进行界定,外嫁女通常是我们说的“嫁出去的妇女”。由于户籍制度改革,外嫁女户籍及生产生活状况通常有以下情形:(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仍留在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生产、生活;(2)出嫁后户口未迁出,但本人不在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生产、生活;(3)出嫁后户口迁出,并至丈夫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安家落户生产、生活;


在实务审判中,法官认定外嫁女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和分析,其中重点考虑以下因素:(1)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2)是否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3)是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4.土地被征收,外嫁女是否有权获得土地补偿款?


为了保证妇女承包权益,特别是保护结婚、离婚、丧偶的妇女都能有自己的一份土地,我国法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该法律规定表明,妇女一旦结婚,且在新住的地方取得新的承包地,那么其就丧失了在原村集体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该法律规定表明,妇女离婚后,不再成为原家庭的成员,其成员身份终止,如果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仍享有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地位;如果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又没有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律师提醒:随着法律健全和普法宣传,农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外嫁女的维权意识也逐渐觉醒。因城镇一体化建设涉及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随之产生大量土地补偿纠纷。我国法律对外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特别保护,实务中对认定外嫁女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虽需要结合具体因素综合考量,但权益救济可能性很大。因此,老百姓面临权益受侵犯,应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