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村并居“明白纸”真的明白吗?

日期:2020年07月15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秦梦菲 浏览: 打印 字体:

山东济宁大安镇官庄管区六个村有1000多户,人口居住密集,是美丽乡村建设村。早在本世纪初就完成了村村通,农民住房质量普遍较高,村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然而一份“拆迁明白纸”打破了村内往日的宁静,并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这份“明白纸”真的能让农民的房屋拆得明明白白吗?本文将对这份“明白纸”中的补偿内容做一定的解析。


[购买社区楼房的补偿]


明白纸原文:


有合法宅基地计划购买楼房的户,过渡搬迁期限从2019年11月6日起至群众正式上房止,暂定过渡搬迁期为18个月。于2019年11月30日下午15: 00时前签订协议并上交院落,经验收合格的户,每户每月发放临时过渡补助费600元,一次性支付 18个月临时过渡补助费,同时发放每户一次性搬家费1000元,每户5000元奖励金及拆旧补助10000元,共计26800元。


    社区楼房6层住宅楼、11层小高层均带电梯(根据认购数量多少,确定是否建设)对拥有合法宅基地并且上有住房的户以楼房建筑招标价购买。社区楼房户型为2种户型,分别为125、75平方米左右,按施工图纸确定具体面积。


购买价格11层小高层均价约为1800元;;6层住宅楼均价约为1200元。


拆迁补偿具体应该获得多少补偿,我国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1、做到拆一还一;即非货币补偿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被拆迁人(单位或个人)达成协议,按拆迁面积返还给被拆迁人房产,超过拆迁面积部分按市价或协议销售给被拆迁人。


2、货币补偿做到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事实上这份《明白纸》所提供的社区建设过渡搬迁补偿方案中,最大的疑问也就在于此——要求村民限期交出旧房和原有宅基地,但对房和地的价值是否给予补偿呢?就该纸的表述,我们可知,欲购买社区楼房的村民,仅有过渡期的补偿26800元,对于原住宅并未有任何其他的补偿款,并需要自费购买楼房,这有违相关拆迁补偿原则。


在征地拆迁项目中,依照政策标准和科学评估结果计算补偿数额,是公平补偿的前提和基础。显然,这份“明白纸”有关补偿方面的规定是“糊涂”的。


[不购买社区楼房的补偿]


明白纸原文:


有合法宅基地并建有完整住房不再购买楼房的户,2019年11月30日下午15: 00时前交出旧房及宅基地使用权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不享受社区建设相关的一切政策并永远放弃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这表明,村民在“群众自愿的搬迁”这类房屋征收中,若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不再购买集中安置房,那么获得的补偿就只有“10万元”,一锤子买卖后“净身出户”,没有商量的余地。问题在于,农村宅基地各家各户的面积不一,建筑构造、层数等均不相同,仅以一种“一刀切”的方式去评估不同面积的农村房屋,有违公平原则。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以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据此,未经专业评估机构的实地查勘、评估,直接给出一个统一补偿价格,这样的补偿方式既没有给村民相应补偿,也违反了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附着物的补偿]


明白纸原文:


上交的旧房应保持门窗完整,门窗不能随意拆除;院落内外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及建设的设施不再给予补偿。户内固定电话、有线电视、有线网络、土暖设施、太阳能、空调、家具等设施可以自行拆除,不再给予补偿。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相关法条针对附着物作了详细的补偿规定,但该“明白纸”却与之相悖,对院内的树木等附着物不予赔偿。


[明白纸是否违法]


该项目是“村民自愿搬迁”、合村并居,而非征地拆迁。故而不受《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制,村民在相关搬迁协议中签字并领取补偿款,则视为村民自愿、有效的行使自己处置的财产权利,法律通常对双方的选择予以尊重,不予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