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案:迟来的是正义还是真相?
导读:8月4日下午4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判,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自1993年10月27日失去自由起,张玉环已被羁押了9778天,是目前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申冤者。从意气风发的青年到半百及艾的中年,张玉环最宝贵的青春消耗在牢狱日复一日的期盼之中,试问人生有几个26年能这样“虚度”?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作为一句法律谚语常被不断提及,听之初始,每个人心中的正义之火都在熊熊燃烧。转念一想,这句话中又似缺乏逻辑,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吗?思虑之际,找寻这句话的出处,原文是美国大法官休尼特的名言:“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原意直翻为,“迟到的正义,等同否定正义”,只是在后来的翻译中,不断演化为“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将这句话放在张玉环身上似乎合适,但对于他已经被剥夺的大半个人生来说,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吗?或许,张玉环得到的只是迟到了26年之久的“真相”而已!
波斯纳曾说过“公正在法律中的第二层涵义是指效率”,其含义显而易见,法律的公正性需要办案效率来体现,法律效率被拖延所得的正义就仅仅是还当事人一个“清白”而已。
正义必须在合适的时间以公正的方式兑现,如此才算得上货真价实的正义。
以本案来说,张玉环于1993年被控杀两男童获死缓,申诉二十载才等来再审,27年后被无罪释放。迟到的正义让真凶逍遥法外多年,赚得了多年美好光阴。被冤枉的张玉环,迟来的正义给予他的更是一场残酷且漫长的身心凌迟,他要的是在合适的时间,以公正高效地的方式给予正义的庇护。正义若常以姗姗来迟的姿态降临,只会在多年后,让受冤者的“墓碑”前,堆满来自世间廉价的正义花环。
迟到的正义对受害者及家属来说永远只是返还的“清白”和人世的“真相”。拿内蒙古的“呼格案”来说,20年后的今天,已经逝去生命的年轻人,他能真切的感受到正义吗?何谓地下有知,更多是安慰生者的说辞。对于他的家人来说,在得到判决无罪的结果后会为了正义而高兴吗?有的可能只是真相压力的释放与洗清冤屈的放松,而不会有正义到来的欢呼。真正的欢呼大多来自民众对司法正义不断进步的释然 。及时的正义、紧迫的正义,、切身需要的正义是真正的正义,而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在宋慈的《洗冤集录》中有这样一句话:“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意思是说,“大辟”即杀头是最重的刑罚,这种刑罚则是由犯罪事实决定的,而犯罪事实必须经过检验才能认定,所以检验的结果往往是生死攸关的,当检验出与所设想不同就要转换思路,而不是一意孤行。在杜培武案中,办案人员似乎凭主观推测,未经实际检验就断定一个人“故意杀人”,并进行了残酷而野蛮的逼供;在没有任何可靠实证的情况下,无视排除可以怀疑的入罪标准,仅凭屈打成招的口供,把一个人判处死刑。这样的历史,难道不是司法理当坚决批判和否定并坚持追求公正的经验所在?
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几成脍炙人口谚语的当下,公平正义不仅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更要让人民群众在合理的期限内用适当的生命长度中感受。
希望人民法院对冤假错案不仅有错必纠,有错快纠,还要切实防范正在审理的案件继续成为错案,希望正义不再迟到,希望法治的信心熊熊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