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or违约,选哪个?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是民法中两个重要的责任类型,在日常生活中,两者往往会交织在一起,发生竞合,即当事人实施的一项行为既属于侵权,又属于违约。下面小编带着大家一起详细了解一下侵权与违约的竞合问题。
1、什么是侵权和违约?
侵权是指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包括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两者的区别在于侵权人是否基于过错致人损害。一般侵权要满足主体条件、侵害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但特殊侵权无需考虑主观过错,即只要满足前四个要件,无论侵害人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特殊侵权的规定对民事主体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违约是指当事人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条件,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违约责任产生的基础,一定要有合同的存在。
2、违约与侵权竞合的情形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现象一般发生在有偿合同关系中,行为人实施了违约性的侵权行为或者侵权性的违约行为,同一法律事实中二者交叉,构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我们常见的有,买卖合同中购买的商品质量有瑕疵,从而造成使用人损害的情形;运输合同中运输公司人员违反合同约定出现意外而造成乘客伤亡的情形。除此之外,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在租赁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医疗服务合同等也经常存在。
3、违约和侵权竞合的法律适用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条法律规定,是一种二选一的法律规定,他意味着,在诉讼中,受害人只能依据一项请求权提起诉讼,如果该项诉讼请求被驳回,受害人也不能再依据另外一种请求权提起诉讼。因此,被害人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应当慎重选择,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补偿。
4、竞合问题的法律适用依据
对于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承担,为何只能二选一?可以从法理的角度加以分析。根据法律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行为人的一个行为不能被评价两次,若既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又要承担违约责任,属于重复评价,是法律所禁止的。此外,法律认为,民事损害赔偿是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为目的,若同时请求侵害人承担两种责任,权利人就可能因此获利,从而引发恶意诉讼,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