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已分手,财产怎么分?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性观念也越来越包容开放,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登记结婚之前就一起同居的现象被很多人普遍接受。他们“老公”、“老婆”亲昵的称呼,一起相互陪伴,一起工作、生活,组建“幸福的小家”,最终可能会走进婚姻的殿堂。
然而,总有一些男女朋友的感情从如胶似漆走到黑暗的尽头,不得不各奔东西。双方虽不需要“离婚”,合意分开就好,但两个人组建“小家”期间,形成了一定的“家庭财产”,有的甚至负有一定的“家庭债务”,双方在结束这段同居关系的同时,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按照司法实践,未婚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意思自治原则
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处理财产。这既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和平分手、念及旧情,协商一致达成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协议,分手的时候就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来分配财产。这种是最简单、最快的财产分割方法。
2.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
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有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是共同所有,则是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谁的财产就归谁。比如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因继承、赠与、人身关系等途径取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属于个人所有,是谁的就是谁的。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一家公司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为按份共有,则按照出资份额享有权利;如果查明为共同共有,则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权利。
3.一般共同共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男女双方在分割财产时,男女双方无法证明财产的性质属于共同共有还是个人所有的,就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4.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无过错方原则。
在同居关系中,女性属于弱势群体,需要照顾女性和儿童一方的利益进行分割财产。如果在同居关系中,一方存在“出轨”、暴力等过错导致分手的,需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进行分割财产。
相爱时如胶似漆,分手时冤家路人,为了更好保护双方利益,新邦律师提出以下同居期间需注意事项:
1.男女双方可以在同居期间约定财产归属、分配以及意外怀孕的责任等。
2.若双方的财产没有约定,对自己出资购买的物品保留好相关的书面凭证,比如发票、合同等。
3.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大宗器物,保留好必要的出资证明。
4.在同居期间各自的父母、朋友馈赠的物品,尤其是大件或者贵重物品,明确好赠与给谁的,必要情况下采用书面赠与方式。
君子之交淡如水,情人相交算细账,感情相倚并不一定要财物不分,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只有打破日常情感的心理束缚才能在分手时捍卫自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