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补习班”背后的法律问题

日期:2020年10月25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秦梦菲 浏览: 打印 字体:

九月初,全国各地的学校都迎来了久违地开学,在家“放纵”了大半年之久的“神兽们”也回到严格又规律的校园生活中来。过去的暑假,家长和孩子都不轻松,孩子们面对着上不完的补习班、兴趣班、夏令营、游学团,真的是“苦了其心志,又劳了其筋骨”;实际上家长也没好到哪去,高额的补习费让很多家长望而却步。实际上,自2012年起,有关“天价补习班”的新闻便是频频登报,与此相关的法律争议更是不断增多。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看有关“天价补习班”背后的法律问题。

 

一、合同中订立高额培训费合法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有关合同的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订立合同,合同自成立时起便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双方对于合同内容,如补习课程的数量、内容、收费情况等都达成一致,则该合同有效。此外,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教育培训机构只有在明文规定的几类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这些情形中并不包括订立高额培训费用这一情形。

 

二、孩子成绩没提高,我能要回我的钱吗?


针对家长与培训机构之间所订的以承诺提高成绩为合同标的情形,从法律上有不同的认定情形。如果合同中明文表述类似“提高XXX分、提高排名XXX位,在高考(中考)的考试中达到XXX分,否则全额退款”的合同条款,孩子的家长可以依据双方合同的内容向对方主张权利。在实践中,培训合同没有写明准确的合同标的,如果孩子接受培训后没有达到预计目标,此时如果家长提出退款要求则必须提供足够有力的证据,否则自己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

 

三、培训机构没有资质,双方之间的合同一定无效吗?


家长愿意投入高额补习费让孩子接受补习,其中一点就是看中教育机构的培训能力,于此相关的就是培训机构的教育资质问题。实践中有大量案件发生在家长和教育培训机构之间,这些案子中有部分是家长发现教育培训机构不具有合法资质,后便以其随意招揽各类不合规人员、虚假宣传、收取高额学费、不合法等理由,要求教育培训机构退还学费。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考虑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否存在以下合同无效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


如果存在上述合同无效的情形,家长则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若不存在所列情形,家长仅以培训机构没有资质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法院无法支持家长的这个诉讼请求。

 

每一对父母都对自己的孩子寄予殷切的期望,希望他们能够有美好光明的未来,但是不能盲目地增加孩子的负担,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更多的爱与陪伴才是孩子成长中最重要的助力。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天价补习班”折射的是父母迷茫与焦虑的现状,而这些一味追求孩子的学习成绩的家长,变相地增加了教育培训市场的混乱与复杂,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理性对待补习这件事,让孩子减压的同时,也给自己减负。